信息索引号: 00250246-9/2024-00062 文号:
公布日期: 2024-01-08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 
 
发布单位: 区审计局 统一编号:
 
 
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局
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)规定编制本报告。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
2023年,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在区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,深化公开内容,拓宽公开渠道,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,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方面

2023年,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条,主动公开途径:在“杭州·西湖”门户网站和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方面

2023年,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方面

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内容。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审计监督职能,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相关科室审核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,依法、主动、全面、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
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。局法规审理科协调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,推进健全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、保密审查、解读回应、行政监督等制度机制,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、审查和发布机制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

我局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是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,按照区政务公开科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维护,及时发布、更新、回应有关信息,及时更新栏目内容,实时更新工作动态,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。

(五)监督保障方面

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审计管理目标考核,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、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,并造成严重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。通过问卷等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。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需追责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回首2023年,我们的工作仍有很多不足之处,主要体现在: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,政务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;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。2024年,区审计局将更加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,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,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、方式和内容;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,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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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250246-9/2024-00062

文号

公布日期

2024-01-08

公开方式

主动公开

发布单位

区审计局

统一编号

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局
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 2024-01-08 09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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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)规定编制本报告。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
2023年,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在区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,深化公开内容,拓宽公开渠道,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,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方面

2023年,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条,主动公开途径:在“杭州·西湖”门户网站和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方面

2023年,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方面

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内容。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审计监督职能,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相关科室审核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,依法、主动、全面、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
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。局法规审理科协调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,推进健全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、保密审查、解读回应、行政监督等制度机制,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、审查和发布机制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

我局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是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,按照区政务公开科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维护,及时发布、更新、回应有关信息,及时更新栏目内容,实时更新工作动态,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。

(五)监督保障方面

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审计管理目标考核,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、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,并造成严重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。通过问卷等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。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需追责情况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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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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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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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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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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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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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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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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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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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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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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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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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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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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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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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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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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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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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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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复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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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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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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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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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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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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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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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总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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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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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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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回首2023年,我们的工作仍有很多不足之处,主要体现在: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,政务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;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。2024年,区审计局将更加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,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,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、方式和内容;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,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